申請TVP科技券服務

最高60萬 TVP科技券申請: 申請資格、審批時間及注意事項

資助金額最高60萬

於2016年11月推出的「科技券」,旨在支持本地企業透過科技達至業務流程升級轉型每間公司。TVP全年接受申請,最多可獲批6個項目,合共最多可獲60萬港元。計劃撥款以每一項目計算,以3:1的比例撥款 (政府:企業) ,即最多可由政府資助75%項目開支,其餘25%則需由企業自行承擔。需要留意的是,同一時間只接受一個項目申請,而每個項目必須於一年內完成。

什麼企業符合TVP科技券申請資格?

「科技券」旨在支持本地企業透過引入科技配套,提高業務生產力、優化業務流程,甚至速成數碼轉型,從而提升競爭力。換言之,計劃適合有意把業務轉向數碼化的老闆申請。「科技券」涵蓋的範圍較廣,吸引不同行業申請,較熱門的申請行業包括物流業、零售業、餐飲業及會計業等,以下為TVP的基本申請資格:

1. 並非本港上市公司,亦並非政府資助機構或任何政府資助機構附屬公司;及

2. 提交申請時在本港有實質業務運作,而該業務須與申請項目相關;及

3. 申請公司符合以下其中一項要求:

  • 根據《商業登記條例》(第310章)在香港登記;或
  • 根據《公司條例》(第622章)在香港註冊成立的公司
  • 根據有關條例在香港成立的法定機構

TVP科技券申請程序一覽
1. 向服務供應商索取報價單及已簽署的誠信及不合謀報價/投標確認書
2. 透過科技券計劃管理系統提交申請及附上所需文件
3. 進行內部審核

一般審核標準

  • 項目與申請者業務的關聯性
  • 預算及推行細節是否合理
  • 技術顧問/服務供應商過往有否不良記錄
4. 成功申請者與創新科技署簽訂資助協議
5. 按需要自行申請首期撥款 最高首期撥款可達資助額25%
6. 開展項目並於1年內完成及提交終期報告及審核賬目
7. 創新科技署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請者評審結果
8. 發放資助給獲批者

TVP科技券常見問題

問: 我是否必須在資助審核成功後才可開展項目?

答: 不是,你最早可於遞交申請後翌日開始項目。

問: 已開展的項目可以申請科技券資助嗎?

答: 可以,但申請者必須在不遲於實際項目開展日期後五個工作天向創新科技署提交填妥的「 聲明及承諾書 」。你可前往 https://tvp.itf.gov.hk/zh-HK/Home/Index 下載表格。

問: 假如我在香港沒有實際業務或業務大部分在內地/海外進行,我可以申請科技券資助嗎?

答: 不可以,兩者皆不符合申請資格。

問: 我名下有兩間公司,其中一間已成功申請科技券資助,我可以再為另一間公司申請同一資助嗎?

答: 可以,每間公司最多可獲批6個項目。

問: 假如我已為一個科技項目成功申請了其他政府資助,可再申請科技券資助嗎?

答: 不可以,同一項目只可接受一個本地政府資助。

問: 假如我在項目開展期間需要增加項目總成本,可以申請加大已獲批項目的資助額嗎?

答: 不可以,任何修改項目範疇 (即獲批准的科技方案)、或增加核准項目總成本、或增加項目的創新及科技基金資助總額的要求,將不獲受理。

問: 聘請服務供應商有什麼要求?

答: 你需要尋求外部的科技顧問/服務供應商,就項目提供技術服務或方案以滿足資助要求,包括採購與項目有關的設備/硬件/軟件服務。

問: 申請科技券需要提供多少供應商報價?

答:

項目價值

供應商報價數量

不超過50,000元港幣

最少2間

超過50,000元港幣但不多於 30 萬元港幣

最少3間

超過 30 萬元港幣但不多於 140 萬元港幣

最少5間

問: 我可以使用現有公司戶口申請科技券首期撥款嗎?

答: 不可以,你須開立一個全新公司戶口用作處理與項目相關的收入及開支。

問: 一般辦公室設備、專業服務費或行政費用會否劃入資助內?

答: 不會,以下為不劃入資助的例子

  • 樓宇租金
  • 員工薪金及其他相關開支,包括但不限於強制性公積金供款、約滿 酬金、周年薪酬調整、一般附帶福利(例如醫療),以及津貼(例如房 屋、交通、逾時工作津貼)、一般培訓及發展
  • 日常營運所需的一般辦公室設備/硬件、軟件及科技服務或方案
  • 現有及新購置設備的維修保養、保用及保險
  • 非與科技相關的專業服務費
  • 市場及品牌推廣費用
  • 交通和住宿
  • 融資支出(例如支付貸款利息)
  • 問: 我是否可用現金支付項目費用?

    答: 可以,但每筆交易限於5,000元港幣或以下。其他非現金支付方式,包括信用卡、支票及銀行轉帳等則無特定金額限制。